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11号)及《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葡萄酒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24〕41 号)文件精神,现将葡萄酒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具体操作流程梳理如下。
01.受理范围
在我区涉及葡萄酒工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葡萄栽培、葡萄酒生产、科研、质量、营销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涉及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级别。
02.评审专业
01 葡萄栽培专业。包括土肥水管理、良种繁育、种条生产、加工与管理、病虫害防治、建园技术、生态友好栽培、质量安全监测、新型职业培训等。
02 葡萄酒生产专业。包括原辅料存储与处理,酵母菌培养与应用,酿酒生产与管理(含酿酒生产操作、工艺管理、现场管理、生产数据管理与分析、计划管理等),白兰地工艺技术,包装生产与管理等。
03 葡萄酒科研专业。包括葡萄酒科技管理(含葡萄酒工程领域的项目管理、平台管理、成果管理以及科技管理等),葡萄酒科技研发(含葡萄原辅料、酿酒工艺、酒体、设备、材料、微生物、风味、副产物、新产品等)。
04 葡萄酒质量专业。包括质量体系建设与运行,质量检验与检测(含葡萄酒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检验及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等),质量审核与考核,质量提升与改善,
酒体设计与管理(含葡萄原酒验收与分类、葡萄酒储存与管理、葡萄酒品评、酒处理与水处理、酒体设计等)等。
05 葡萄酒营销专业。包括营运管理、销售服务、品牌建设及推广、酒庄讲解、酒标设计等。
03.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学历资历和任职条件
1.正常申报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要求在 2018年 12月 31 日前取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在 2019年12月 31 日前聘任到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岗位;
2.正常申报工程师要求在 2019年 12月 31 日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在 2020年 12月 31 日前聘任到助理工程师岗位。
3.对长期在葡萄酒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相关专业的工程师,但应满足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
4.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人员,可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职称。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 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对长期在生产一线从事葡萄酒工程岗位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符合《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
5.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十条倾斜措施》,对工作年限较长、未参评过职称、业绩贡献达到评审条件要求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政策倾斜,从事葡萄酒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 7年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满 15年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二、继续教育学时
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验2020年1月-2024年7月的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 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7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240学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任职年限要求计算。
3.申报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验2019年1月-2024年7月的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5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9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00学时。
4.学时说明
(1)在审验年限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或第二学历的教育,可视为接受继续教育,其中,在审验期内入学并毕业的,视同完成审验期继续教育任务,只需提交学历证明;跨审验期入学并毕业的,具体学时需由院校提供学时证明,并需完成审验期内的公需课目学习。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考察或培训的有关文件,按实际考察培训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6学时折合计算专业课程培训学时。
(2)对已取得中级或副高级职称后考取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完成任职期内专业课学习任务。
(3)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代替公需课学时。
三、其他要求
专业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具体要求,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nx.gov.cn/)、银川人才服务网(https://www.ycrcfw.com/)及“宁夏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学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技术系列数字技术工程、葡萄酒及卫生系列药学(非临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67 号)文件(附件),不同专业要求有所不同,请认真对照学习。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98号)文件精神,在我区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工程技术或技术服务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自治区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可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1.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并符合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中能力业绩、理论知识等标准和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初级职称;
2.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8年,并符合相关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中能力业绩、理论知识等标准和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3.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符合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中能力业绩、理论知识等标准和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职称。
04.网上申报流程
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http://222.75.70.73:8001/zcps/)中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程序操作。
一、单位注册
1.用人单位应明确专人作为单位账号管理员,登录职称评审系统,点击“单位注册”进入单位注册页面,真实、完整地填写单位名称、用户名等信息,注册成功后页面自动关闭,至此单位注册流程完成。
2.返回登录页面,在右上方登录入口中“选择登录入口”处选择“单位登录”,进入页面填写单位信息。
3.单位注册完毕,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即可进行注册、申报。
二、申报人注册
1.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在右上方登录入口中“选择登录入口”处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新版登录及注册入口”——在个人用户下点击“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时的身份证信息即为个人登录账户信息,填写信息应认真仔细核对,身份证、姓名、性别等信息,注册后不可更改。
2.返回登录页面,在右上方登录入口中“选择登录入口”处选择“个人登录”,进入页面点击“维护所属单位信息”,选择个人单位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
3.点击“维护个人信息”并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资料信息,具体包括: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术成果、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等内容。个人信息内容将系统生成《宁夏专业技术职称登记表》(见附件)。
4.上传附件: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继续教育学时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应上传电子版(照片JPG、PDF格式均可,10M以下),论文须上传全文 word 电子版(与发表原文一致)。
5.点击个人申报——选择“2024年全区企事业单位葡萄酒工程专业职称评活动”——点击相应评审活动前的“个人申报”——完善申报信息——提交申请。
6.个人申报信息上报后,如发现存在信息漏填、误填的情况可点击“撤回申报”,修改信息后再次上报。
三、用人单位审核、公示
1.用人单位审核内容包括:申报人所填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含任职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
2.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通过审核后,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之后,在系统中据实操作审核公示结果。对公示中接到群众的反映和举报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布调查结果,不得“带病”推荐上报。公示结果为“有异议(不通过)”的,本年度将无法继续参加职称评审。
系统申报时,申报人填报的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中“工作总结”为必填项,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级别及申报类型必须与纸质资料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保持一致)和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上传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详尽命名。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包括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相应承诺。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05.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请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准备(附件),清单中材料的数量请按实际提交的数量进行填写。
(二)初级所提交申报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装入A4牛皮纸档案袋,袋面贴材料清单,袋底右下角处写明姓名、单位、申报系列、专业、层级及联系电话。
中、高级提交申报材料时免费提供档案盒,材料清单请带到现场粘贴,清单内容、数量、顺序与档案盒内装入的纸质材料须一致,若需分装多盒,请在盒面标明共几盒、第几盒,如:序号 X-1、X-2 等。
(三)提交材料时请务必添加职称评审微信群。
06.相关情况说明
一、申报注意事项
1.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对全员岗位管理、专业人才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一是已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含正高和副高)少于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 120%的单位,可在岗位职数 120%(含)内申报高级职称;二是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已超过岗位职数 12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日期为 2024年 12月 31 日,相关说明详见附件 3)方式择优推荐申报,逐步控制到岗位结构比例内。中级职称参照执行。以下三种情况不占单位职数:用人单位自主培养的博士毕业后工作满1年申报高级工程师的,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满1年申报工程师的,申报助理工程师的。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如实填写《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认真填写 2024年度所有申报人员信息,对错报、漏报和不符合推荐数量的单位一律退回,不予评审。
2.国有企业人员申报:由单位内部择优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其中,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聘请的合同制员工或劳务派遣人员,由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规定程序推荐上报;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申报:由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上报;
4.无主管部门和未进行人事代理的股份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照当地人社部门指定的申报途径上报;
5.中央、人事管理属外省企业,工作驻地在我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区评审职称的,由企业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可在我区就近参评职称,经所在单位、驻宁最高机构审核推荐上报;
6.由劳务派遣机构派出到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可通过劳务派遣单位推荐申报;
7.在同一年度内,申报人一般不得申报两个以上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申报不同系列(专业)的职称。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报人应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刑事处罚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期内和正在立案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含不定档次)的当年不得参加评审,其中: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一年申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两年申报。
3.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对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应留存相关证据并报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07.评审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评审费为初级100元、中级200元、高级300元。
08.申报时间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一)网上申报时间:6月13日至7月31日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7月1日至8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1214号宁夏(银川)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银川人才服务窗口
(四)服务热线:0951-8613770、5953477
附件:附件1:评审政策.rar
附件2:数字技术工程师、葡萄酒、药学(非临床)职称评审条件.pdf
附件3:相关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