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银川海关联合印发《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酿酒葡萄苗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目前,贺兰山东麓产区已经形成了以“政府牵头+校企联合”的酿酒葡萄苗木繁育工作强大合力,建立了涵盖母本园、采穗圃、繁育圃三级种质资源繁育和保护体系。累计引进各类酿酒葡萄品种210多个,包括180多个品种和32个不同品系,另有砧木品种53个。建成酿酒葡萄种质资源圃和品种园9个,总面积达到1200亩。运营进口脱毒种源采穗圃4个,总面积14050亩。培育酿酒葡萄种苗繁育企业8家,拥有种苗繁育圃3386亩,每年可为产区提供脱毒良种壮苗1500万-1800万株,满负荷最大可提供5000万株。良种壮苗除满足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建园需求外,还可为陕西、北京、甘肃、新疆、西藏、四川、云南等地供应相应苗木。宁夏贺兰山东麓产区酿酒葡萄苗木繁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种苗品牌已在国内葡萄酒产区产生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探寻出了一条从引种培育到品牌输出的发展路径。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部门权责,保障各方利益、推动国际合作、适应产业发展。为加强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酿酒葡萄苗木管理,规范优新品种的引育、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活动,确保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苗木品种纯正、质量优良,防止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酿酒葡萄苗木传播,促进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附件: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银川海关关于修订《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酿酒葡萄苗木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