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是我国最早栽培葡萄的地区和葡萄酒的发源地,自然条件得天独厚,种植的酿酒葡萄品质优良。经过多年发展,新疆已成为全国葡萄种植和葡萄酒酿造大区。为加快推进我区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特色优势产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2021年7月5日引发《关于加快推进葡萄酒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葡网现全文摘录刊发。
天山北麓玛纳斯葡萄园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和集群化发展为方向,以推进原料基地标准化建设和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开拓国内消费市场,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产业高质量发展 水平和产业惠民水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葡萄酒产业打造成新疆十大产业和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竞争力的特色产业,使新疆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优质高端葡萄酒的核心产区。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主体活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强政策引导,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不断增强新疆葡萄酒产业适应国内国际消费需求变化的能力。
2、原料提质,双轮驱动。推进种植基地标准化建设,坚持育苗良种化、种植规模化、质量标准化,提升优质原料供给能力。坚持葡萄酒产业企业规模化发展和酒庄特色化高端化发展“双轮”驱动,促进葡萄酒产业向酿酒葡萄优势产区和旅游资源丰富地区集聚。
3、科技创新,品牌优先。加大葡萄酒产业研发投入,支持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培育领军企业,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和宣传推介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4、文化引领,产业融合。充分挖掘新疆深厚的葡萄酒历史文化底蕴,注重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打造特色品牌。依托丰富的特色旅游资源,促进葡萄酒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培育一批新业态﹑新模式,引领和带动新型消费。
5、质量安全,绿色健康。加强行业管理,建立健全种植、加工、酿造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打造优质葡萄酒绿色产区,强化节能减排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推进绿色、有机产品认证,促进葡萄酒产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酿酒葡萄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力争葡萄酒年产量达到70万千升,其中葡萄酒、葡萄蒸馏酒分别达到60万千升、10万千升﹔葡萄酒加工环节收入470亿元左右;种植、加工环节吸纳就业10万人以上,带动文化旅游、餐饮娱乐等相关产业收入300亿元以上。
到2030年,全区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力争达到160万亩,力争酿酒产量达到150万千升,其中葡萄酒﹑葡萄蒸馏酒分别达到100万千升、50万千升;葡萄酒加工环节收入达到1000亿元左右;直接吸纳就业达到20万人以上,带动文化旅游、餐饮娱乐等相关产业收入500亿元以上。
二、产业布局
充分发挥兵团和地方优势,优化布局,以天山北麓、伊犁河谷、焉耆盆地、吐哈盆地四大主产区为引领,加快推进阿克苏传统慕萨莱思葡萄酒特色产区和南疆三地州葡萄蒸馏酒新兴产区发展,鼓励支持具备产业发展基础和条件的其他地区积极发展葡萄酒产业,形成“4+2”产区为主体的葡萄酒产业大发展格局。
(一) 天山北麓产区
天山北麓产区主要包括昌吉州、塔城地区乌苏市和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第六师五家渠市、第十二师。“十四五”期间,建成全国葡萄酒主产区之一,以“龙头带动+酒庄示范”模式为主,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扩大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引进和布局大型葡萄酒生产企业,增加中高档葡萄酒产量和品种,积极发展佐餐酒,大力发展蒸馏酒,把天山北麓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葡萄原酒、葡萄蒸馏酒供应基地和中高档葡萄酒产业集聚区。推进天山北麓伴山公路两侧葡萄酒黄金产业带和葡萄酒庄黄金旅游带建设,促进葡萄酒产业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二) 伊犁河谷产区。
伊犁河谷产区主要包括伊犁州直和兵团第四师的62团、63团、67团及70团。“十四五”期间,建成优质葡萄种植和葡萄酒生产基地,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充分发挥伊犁河谷产区自然灾害少、种植成本低、葡萄品质好的优势,加大优势资源整合力度,扩大酿酒葡萄种植面积,推动基地规模化发展和特色酒庄建设,适度发展葡萄蒸馏酒,打造优质干葡萄酒和冰葡萄酒产业集聚区。
(三)焉耆盆地产区。
焉耆盆地产区是以和硕、焉耆、博湖三县为中心的巴州酿酒葡萄产区,包括周边适宜发展葡萄酒产业的县市和兵团第二师。“十四五”期间,充分利用自然风土优势,突出产品高端化和个性化发展方向,布局精品酒庄与高端葡萄酒生产企业,打造优质干葡萄酒产业集聚区。
(四)吐哈盆地产区。
吐哈盆地产区主要包括吐鲁番市、哈密市及兵团第十三师。“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地域知名度和认可度高的优势,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布局区域特色甜葡萄酒﹑蒸馏酒和干葡萄酒生产企业,支持企业做优做强。鼓励发展“葡萄酒庄+旅游”模式,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阿克苏特色产区。
阿克苏传统慕萨莱思葡萄酒特色产区包括阿克苏地区和兵团第一师,以阿瓦提县为重点。“十四五”期间,充分挖掘传统葡萄酒历史文化,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鼓励“传统葡萄酒+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带动新疆传统慕萨莱思葡萄酒产业振兴。
(六)南疆三地州新兴产区。
南疆三地州葡萄蒸馏酒新兴产区包括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和兵团第三师、第十四师,以喀什地区为重点。“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鲜食葡萄资源优势,延长产业链,提高葡萄种植经济效益。利用鲜食葡萄酿造葡萄蒸馏酒,打造中国葡萄蒸馏酒新兴产区和优势产区。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种植基地标准化水平。
牢固树立“好葡萄酒首先是种出来的”理念。鼓励和引导现有基地整合资源、提质增效,巩固现有面积,稳步扩大基地,确保基地建设与企业、产业发展相匹配。提高酿酒葡萄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水平,科学布局酿酒葡萄品种区划,加强葡萄种苗引进和种植管理,引进、筛选适合新疆不同区域土壤和气候条件的品种。加大种植技术研究和推广力度,促进产区葡萄品种差异化发展。在酿酒葡萄产区推广标准化种植技术,提高机械化水平,建设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的精品葡萄园。(牵头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林业和草原局)
( 二)加大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力度。
加强宣传推介,以打响新疆葡萄酒品牌推动产品走出去。大力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建立新疆葡萄酒品牌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各产区在国家级媒体、互联网、主要消费市场组织开展新疆产区公用品牌推介活动,提升新疆葡萄酒品牌影响力。强化整体营销,研究制定新疆葡萄酒品牌宣传和整体营销方案,组织举办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葡萄酒节,定期举办葡萄酒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援疆省市统一规划建设一批新疆产区形象店,联手打造产品品牌和产区品牌,提升“新疆葡萄酒”知名度。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创新葡萄酒“互联网+”营销模式,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国内市场。鼓励和支持产区积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牵头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盘活存量,实现优势互补,着力培育3-5家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葡萄酒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和促农增收的积极作用,完善“公司+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企业与农户互利共赢。积极引进外资外企、援疆资金,鼓励新疆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援疆省市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增强产业持续发展能力。完善葡萄酒产业链,引进葡萄酒辅助材料、配套产品等生产企业,鼓励支持葡萄酒上下游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做优做强特色酒庄。
培育150家集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休闲旅游和文化推广于一体,具备观光、名酒拍卖、品酒教学、艺术展览、度假休闲等多重功能的特色精品酒庄,形成新疆葡萄酒产业酒庄集群。鼓励和支持在优质旅游线路上推广“产区+生产研发中心+酒窖式庄园”模式,建设葡萄酒产业工业旅游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阿克苏地区慕萨莱思葡萄酒生产企业建设具备观光、品鉴、餐饮、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的民俗特色酒庄。(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和草原局)
(五)推动“葡萄酒+文旅”融合发展。
讲好“新疆故事”,充分挖掘新疆浓厚的葡萄酒文化,充分利用产品美誉度、产区知名度大力发展葡萄酒文化旅游,形成产业联动和协调发展。打造葡萄酒文化旅游精品路线,加大精准营销力度,塑造新疆地域品牌形象,促进新疆特色民俗文化、军垦文化、美食文化等与葡萄酒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牵头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责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和草原局)
(六)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加快新疆葡萄酒产业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链条,提升服务能力。推动葡萄酒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区域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构建“企业+专家团队”协作机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在品种选育、科学管理、酿酒工艺、风土特性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力度,全面提升葡萄酒的质量效益。注重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技术,持续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鼓励和支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葡萄酒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责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
(七) 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原则,鼓励葡萄酒生产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符合国家规范的节能设备,不断提高废水和葡萄皮渣的综合利用水平,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和综合效益。鼓励实施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行业能效达标。(牵头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
(八)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加快推进主产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加快新疆葡萄原酒交易中心建设。重点推进以援疆省市为主要目标市场的物流中心建设,提高新疆葡萄酒产品在目标市场的配送效率,力争到2025年形成覆盖全区和国内外主要目标市场的物流配送体系。积极发展葡萄酒电子商务,推进电商平台和配送网络相融合,实现线上线下共同发展。(牵头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和草原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自治区葡萄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葡萄酒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葡萄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葡萄酒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有关地(州、市)成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统筹推进任务落实。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加快基地建设。
出台标准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支持酿酒葡萄基地享受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建设﹑种苗补贴、林业贷款贴息等相关林业政策,在水资源、土地、防护林、林下经济项目、酿酒葡萄良种苗木审定、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牵头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制定出台自治区加快葡萄酒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设立自治区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葡萄酒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发﹑科研成果转化、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降费减税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扩大成品酒的生产和销售。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出台贴息贷款优惠政策,为葡萄酒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资金保障。(牵头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责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学技术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
3.加强金融服务。
全面落实国家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葡萄酒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改善金融服务,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拓展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绿色通道”上市融资,支持葡萄酒企业采取发行企业债券﹑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方式多渠道融资。充分利用自治区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龙头企业加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鼓励以林权﹑果树等长效经济作物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及龙头企业担保、农户联保等信贷方式,探索建立葡萄种植政策性担保机制。积极推进酿酒葡萄种植保险,逐步建立酿酒葡萄种植农业保险政策体系。(牵头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保监局,新疆证监局)
4.强化地理标志保护。
完善葡萄酒产业标准体系,推广团体标准,建立健全原产地保护和监管机制。积极推动产区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加强各产区酿酒葡萄品种区划研究,科学划分葡萄酒产区,加大风土识别研究力度,打响产区品牌,实现产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牵头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和草原局)
(三)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政府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把葡萄酒产业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培育,重点支持具有品牌和市场影响力的葡萄酒龙头企业提质增效,提升发展水平。强化政府监管责任,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相关地(州、市)、县(市、区)要把优化葡萄酒产业发展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创新思路,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整治力度,使新疆成为全国葡萄酒产业发展环境最好的区域之一。
(四)加强人才保障。
持续系统地开展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开展葡萄酒职业技能竞赛,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力度,加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林技术人员和果农的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户科学种植﹑科学管理。支持区内大中专院校开设葡萄酒专业,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全面落实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设立区域葡萄酒产业科技人才资源库,建立人才引进快速通道,长期、持续、有针对性地引进国内外葡萄酒行业的知名专家、专业人才。(牵头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科学技术厅)
(五)发挥协会作用。
成立自治区葡萄酒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协会在行业自律、产区推介、质量品评、产品推广、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消费引导等方面的优势,建立起行业协同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产区成立产业联盟,推动葡萄酒产业向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新疆葡萄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陈伟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艾尔肯·吐尼亚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赵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
刘苏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
成员:
徐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农办常务副主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尼加提·司马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李长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郝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刘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智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勇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徐洪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买买提江·阿不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尼加提·司马义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关于自治区葡萄酒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部署,协调解决葡萄酒产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协调组织开展葡萄酒文化交流合作、产区品牌宣传、市场推广、论坛﹑赛事等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需要领导小组协调的重大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内容摘抄自:中国政府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