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关于参加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投资者关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www.p5w.net)参与公司此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周二)15:00-16:55。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玉磊先生、财务总监胡本源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0-07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控股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 条和 13.4.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9年11月25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于2019 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84))。
一、违规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0年9月24日,公司违规担保金额25,0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8.44%。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针对上述违规担保案件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督促控股股东尽快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解决违规担保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违规担保的2019鲁06民初555号案件、2019鲁06民初553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一审判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无效且上市公司无需对违规担保事项承担赔偿责任;对2019鲁06民初577号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无效,上市公司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0-050号公告)。针对上述判决,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已提起上诉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0-064号公告)。公司针对涉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的违规担保案件,公司已提起上诉申请,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对违规担保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0-062号公告)。
三、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先生的部分股份近日已被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0-066号公告)。
2、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0-064号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