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尼诗打赢“酒瓶版权”案,获赔50万
发布日期:
2020-07-20 09:30:58
来 源:
WR 葡萄酒研究
作者:
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7月15日消息,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雅斯·埃内西有限公司(下称轩尼诗公司)起诉广东卡拉尔酒业有限公司、梅州中法拔兰地有限公司、广州李氏兄弟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区大沥欧晓涛酒类批发部4被告侵犯其版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
轩尼诗公司就Paradis(百乐廷)白兰地酒瓶(下称百乐廷酒瓶)作品享有版权,四名被告生产销售的“JOHNNYS BLUE尊尼蓝牌—卡爵XO白兰地”产品,侵犯了轩尼诗公司就该酒瓶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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