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发布, 葡萄酒产业项目有关优惠政策先知道!
发布日期:
2020-04-20 10:43:41
来 源:
蓬莱海岸葡萄酒
作者:
  蓬莱作为国内唯一的“中国葡萄酒名城”、“世界七大葡萄海岸之一”。近年来,蓬莱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世界七大葡萄海岸的独特优势,将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作为百年立市的富民产业进行重点培育。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蓬莱产区拥有标准化优质酿酒葡萄基地8万亩,葡萄酒生产企业58家,年生产能力14万千升,已落户精品酒庄33个,葡萄酒文化旅游突破200万人次,产业综合收入达45亿元。



  如今,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外来投资在我市的扩量增资。2020年4月7日,蓬莱市出台了《蓬莱市招商引资激励办法(试行)》(蓬发〔2020〕7 号文),针对项目落户与增资、项目建设、经济贡献、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激励扶持,促进重点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

  葡萄酒产业作为我市重点产业之一,准确把握政策红利,锁定了重点招引目标,即国际名庄和知名品牌、三类500强企业及葡萄酒博物馆、葡萄酒研发中心以及上下游相关配套项目。那么,产业项目的落地将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梳理一下。

【项目落户与项目增资扶持】

  新引进的企业:

  对新引进的境外投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含)以上(技术出资除外)且按期开工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0‰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引进的市外投资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范畴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按期开工的,按照到位资金的5‰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增资扩产的实体经济项目:

  对现有企业增资扩产的实体经济项目,一次性新增实缴境外投资300万美元(含)以上,并在本市实施投资且启动项目建设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0‰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增市外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范畴,并在本市实施投资且启动项目建设的,按照到位资金的5‰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项目建设扶持】

  1.为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经用地单位申请,可采取弹性年期出让。    
 
  2.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且投资额及投资强度达到要求的葡萄酒工业生产项目,在企业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根据投资规模,以基础设施补助形式按比例奖励企业。奖励分以下四个档次:

  第一档: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至1亿元(含)的工业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且纳入“仙境英才”管理的创业人才项目,或实缴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含)至1000万美元(含)的外资项目,按市级土地出让金净收益60%的标准扶持企业发展。

  第二档: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至5亿元(含)工业项目,或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的外资项目,按市级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等额扶持企业发展。

  第三档: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至10亿元(含)工业项目,或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上至5000万美元(含)的外资项目,除将市级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等额扶持企业发展外,另将土地成本费用的50%用于鼓励企业发展。

  第四档:对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或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政策上实行“一事一议”。

  3.以租赁形式取得厂房使用权,固定资产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年纳税额达到200元/平方米以上项目,或纳入“仙境英才”管理的创业人才项目,自企业纳税之日起,3年内按当年我市厂房租赁市场平均价格50%给予扶持。

  4.通过政府直接投资、委托代建、合作共建等方式新建、盘活和改造一批标准化厂房,鼓励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允许对标准化厂房进行分割转让。

  5.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其他社会非盈利性公益事业服务业项目,可采取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的工业项目,建设方利用现有场地,不改变用途,且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6.国家、省、市规定有上下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在蓬莱市职权范围内一律按下限收取。

【经济贡献扶持】

  实体项目:新建(含增资扩产)外来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工业项目、3000万元(含)以上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及连续两年实现进出口正增长的实体企业或服务贸易营收占比超过主营收入30%的企业,自纳税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五年按企业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净得财力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励。分三个档次:

  第一档:对年度纳税总额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同比增长20%(含)以上,按净得财力的50%给予奖励,次年兑现。

  第二档:对年度纳税总额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同比增长10%(含)以上,按净得财力的70%给予奖励,次年兑现。

  第三档:对年度纳税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同比增长8%(含)以上,按净得财力等额给予奖励,次年兑现。

  税源型项目:新设立或迁入我市、在我市缴纳税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缴经营性税收地方实得50万元(含)以上的总部类等税源型项目,自其满一个缴税年度之日起,给予不低于50%奖励,具体根据项目税收贡献度“一事一议”。

【经济管理扶持】

  新落地企业的高管团队,前5年薪资收入,按当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净得财力部分给予如下奖励:

  第一档:企业当年缴纳经营性税收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按60%给予奖励。

  第二档:企业当年缴纳经营性税收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按80%给予奖励。

  第三档:企业当年缴纳经营性税收3000万元(含)以上,按100%给予奖励。

【技改与科技创新扶持】

  1.对现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一个自然年度内新增500万元以上生产设备,按照设备不含税价格5%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新购置工业机器人、智能化生产线等智能装备以及软件与系统集成服务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智能装备以及软件与系统集成服务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新上或技术改造项目,经验收后给予设备和软件投资额最高5%的补助,补助资金以企业技改完工次年地方净得财力比上年增加额为限,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产品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重大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的,每台(套)设备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

  中小企业获得省级认定的“四新经济”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以上认定的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股权投资扶持】

  入驻蓬莱的高成长性重点产业项目企业,由市主导的股权投资基金视项目情况可给予部分股权投资扶持。积极协助企业对接省、市各类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发挥与上级基金的协同联动效应,引导各类基金发挥自身平台和资源优势,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规模。

【金融扶持】

  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纳入省、烟台市的重点项目,纳入烟台市“双百计划”及以上人才工程管理的创业人才项目,企业正式投产且经营性纳税半年以上的,办理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贷款,按照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5%给予贴息,最多连续补贴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首发上市企业补助政策:注册地在蓬莱,申请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企业,对正式进入辅导期的,补助200万元;受理上市申报材料的,再补助200万元;企业上市成功的,再补助400万元。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实现上市企业,完成挂牌上市的给予400万元补助;募集资金50%以上投资我市后,再给予400万元补助。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完成上报申请材料后给予10万元补助;完成挂牌后,再给予20万元补助。

【引荐人奖励】

  引荐人是指引荐投资项目到蓬莱,并实质性促成项目落户的企业、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或单一自然人,一个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荐人。

  奖励标准:新引进实缴注册资本及固定资产投资均达到 5000 万元(含)以上的内资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投资额的 5‰给予引荐人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对新引进实缴注册资本及固定资产投资均达到 500 万美元(含)以上的(技术出资除外)外资项目,以实际到位资金的 6‰给予引荐人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对由世界 500 强企业、国内 500 强企业直接投资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不包含总部经济),每个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投资额的 7‰给予引荐人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此外,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5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三类 500强企业、央企、大型国企、知名上市公司及经国家、省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对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有重大引领作用的重点产业、四新经济等项目,将在本政策基础上给予更大力度支持。


责任编辑:
Emm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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