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富邑葡萄酒集团在中国针对厦门瑞吉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销售的侵权品牌,星瑞奔富发起的诉讼取得胜诉。
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认定,厦门瑞吉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葡萄酒上使用SIRI PENFUPUY商标的行为侵害了PENFOLDS商标注册专用权。PENFOLDS与“奔富”标识已建立起特定的联系和对应关系,“奔富”二字被法院认定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被告将原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显著性的商品名称“奔富”,用于葡萄酒商品名称中,其效仿攀附奔富商品声誉主观故意明显,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侵权产品来源于原告或经原告授权许可。
法院判决被告应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在葡萄酒商品上使用包含“奔富”商品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赔偿TWE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10万元。
进入2020财政年度以来, 富邑集团针对侵权商品已经制定并实施了一套更全面的战略,从而坚定了集团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零容忍的立场。富邑集团相信本案将为其他的侵权案件提供有力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