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瓶起泡酒是什么时候诞生的?早在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三月二十一日出版的《时务报》第二十四册,刊登一篇《论中国葡萄酿酒》明确写道:“中国北方,近年以来多栽培葡萄,拟取为酿酒之料。其初酿酒,实在千八百九十三年(1893年),品质佳美,欧美人亦颇称善焉,甚或以为远轶(超过)于法国香宾酒之上。”原文中的“香宾酒”后面,还加有小字注解:“即志略(《瀛寰志略》卷七《佛郎西国》)所谓酒味极醇,色淡黄微赤,斟之起沫者。”显然,“香宾”即Champagne(香槟)的音译,而Champagne正是“传统法起泡酒”的发祥地。在1893年的中国北方,能够以葡萄为原料酿造起泡酒的企业,只能是创办于1892年的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
“传统法起泡酒”的主要标志是:瓶内二次发酵和手工转瓶。而在张裕公司创办初期,只能选择“传统法起泡酒”的酿酒方法,因为以槽内二次发酵取代瓶内二次发酵的“查马法”(Method Charmat)在1907年才问世,以机器取代手工的各种“转瓶机”则是在更晚些时候才逐渐出现。
1940年7月30日,《申报》刊登张裕公司上海发行所专门为起泡酒所作的广告称:“‘烟台香槟’,为中国唯一出产之起泡酒,张裕已准备秋季运输发售,以应社交界之需要,下图即烟台香槟之印影。”所谓“印影”,即一张黑白照片,画面中有两瓶起泡酒和两只高脚杯。今天看起来虽然有些模糊,但酒瓶的瓶形,以及瓶口的包装——软木塞顶端有“蘑菇头”,箔帽包至瓶肩,完全符合起泡酒的特征。酒杯是传统的碗形高脚杯,正是当时欧美国家流行的饮用起泡酒的酒杯。
需要解释的是,在198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在酒类商品上使用香槟或Champagne字样的通知》之前,在中国的酒类商品上使用“香槟”字样,还谈不上对Champagne构成侵权。而且,从语言学的角度推敲,在中国使用中文“香槟”,与在美国或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使用英文“Champagne”,有着本质的不同。
事实上,自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香槟”在中国并不一定是指“Champagne”,更多的时候是来自“Champion”的音译,由此便产生了“香槟赛”(赛马)、“香槟票”(彩票)、“香槟表”(一种英国怀表)、“香槟报”(一家上海小报)、“香槟香烟”……离酒最近的还有一种“香槟葡萄”,192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种葡萄法》(作者夏诒彬)第六章《品种》写道:“香槟(Champion):生育强盛,开园栽种以后,不满数年,即达结果年龄。惟幼梢及果实,易罹炭疽病。如撒布波尔多液,即可防止。果肉酸多甘少,虽不适生食之用,但早熟丰产,栽培容易,可供酿造之原料……”
与此同时,“Champagne”在中国也不一定叫“香槟”,根据笔者掌握的史料,自道光七年(1827年)以来,“Champagne”的译名在不同的文献(包括一些洋行在中国发布的Champagne广告、一些Champagne品牌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先后出现过20多个,比如“三边”、“三变”、“三品”、“三宾”、“闪宾”、“香宾”、“香片”、“香瓣”、“香频”、“香边”、“香饼”、“香滨”、“香鞭”、“香迸”、“香冰”、“湘冰”、“商班”、“怯巴尼”、“商巴业”、“商巴纽”、“香拔纽”……有的是源于英语读音,有的是源于法语读音;有的是出自广州话音译,有的是出自上海话音译。
由此可见,“香槟”这个汉语词汇并不属于法国Champagne产区,我们今天不能随便叫“香槟”,不等于历史形成的各种“香槟”也不能叫了,我们不需要为Champagne修改自己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