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下发通知,经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及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等程序,宁夏类人首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和其他15家酒庄(企业)被自治区政府命名为第八批农业产业化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
根据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市、县(区)推荐,自治区农牧厅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及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14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的第七批28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经监测符合标准的248家企业继续予以命名。对新申报的128家企业,经监测符合标准的118家企业,命名为第八批农业产业化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
宁夏类人首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凭借贺兰山东麓地区的产区优势,又作为宁夏葡萄酒产业龙头企业成员之一,积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响应政府“大产区小酒庄”的发展模式。企业尊重市场消费者的需求,开发具有宁夏产区特色的高性价比葡萄酒,积极探索中国精品小酒庄的经营发展模式,打造成为国内中国精品酒庄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