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4日召开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吉林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08件,与2013年度基本持平。在这些案件中,商标权纠纷案件208件、著作权纠纷案件304件、专利权纠纷案件96件,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大幅增加。
作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之一,苏某与长春某葡萄酒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引起社会关注。
苏某于2009年获得“蓝牙蓝莓汁”外观设计专利,其简要说明中称请求保护色彩。后苏某发现长春某葡萄酒厂在其生产的“蓝莓野果汁”标贴上使用了与其外观设计专利相近似的标识,遂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苏某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目的在于提升产品的美感,进而增强产品的识别度,其在简要说明中请求保护色彩,系对该外观设计专利中色彩构成部分的强调,而不能据此认为苏某放弃了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当中的外观设计权利内容,而仅要求保护颜色。因此,法院认定长春某葡萄酒厂侵权行为成立,并判决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办案法官表示,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涉及到内容、形式等各个方面,任何人不得试图“打擦边球”、“搭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