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展开葡萄酒专项整治行动,对长春市的葡萄酒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葡萄酒生产企业5家,葡萄酒经营单位37家。
整治活动中,加强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严格葡萄酒分装企业的证后监管,重点对企业的“QS”取证情况、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辅料的购进使用等要件进行细致检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实施原料采购、进货查验、投料、出厂检验等制度,持续保持生产条件符合发证要求。同时,加强流通环节的专项治理,严格各类葡萄酒经营者的监管,监督葡萄酒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检查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产品合格证、进口酒是否有中文标识等。此外,加强餐饮环节销售葡萄酒的专项治理,加强饭店、饮品店(含酒吧)、KTV等餐饮服务单位葡萄酒采购和经营的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自律,依法惩处违法经营葡萄酒行为。
此次葡萄酒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葡萄酒企业分装、经营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了葡萄酒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