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瓶进口酒的间接税负担分析
发布日期:
2013-01-14 09:00:33
来 源:
腾讯财经
作者:
刘佐
  近年来,关于中国市场上的进口消费品间接税和价格的议论很多,一些人以为进口消费品价格过高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征收的间接税、特别是进口环节的间接税过高,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本文试图通过“解剖麻雀”——即一个简单的案例分析,从微观角度分析一下中国市场上的普通进口消费品的间接税负担情况。

  例如,北京某贸易公司从外国进口某品牌的葡萄酒,每瓶到岸价格为15元(人民币,下同),批发价为300元,商店零售价为500元,饭店售价为1000元,试计算1瓶该品牌进口葡萄酒在上述各环节负担的间接税、间接税总额及其结构如下:

  进口环节的间接税

  上述进口葡萄酒在进口环节应当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征收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3种间接税。

  (一)关税

  进口葡萄酒计征关税时,以关税完税价格(即到岸价格)为计税依据,适用最惠国税率为14%,应纳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15元×14%

  =2.1元

  (二)消费税

  进口葡萄酒计征消费税时,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0%,应纳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适用税率)

  =(15元+2.1元)÷(1-10%)

  =19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9元×10%

  =1.9元

  (三)增值税

  进口葡萄酒计征增值税时,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7%,应纳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15元+2.1元+1.9元

  =19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19元×17%

  =3.23元

  上述3种间接税合计为7.23元(2.1元+1.9元+3.23元=7.23元),相当于上述1瓶进口葡萄酒到岸价格的48.2%(7.23元÷15元=48.2%)。

  按照税法规定,对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时不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批发环节的间接税

  上述进口葡萄酒在批发环节应当分别根据上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征收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种间接税。

  (一)增值税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300元×17%-3.23元

  =47.77元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批发商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以其缴纳的上述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7%,应纳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额=47.77元×7%

  =3.34元

  上述2种间接税合计为51.11元(47.77元+3.34元=51.11元)。

  零售环节的间接税

  上述进口葡萄酒在零售环节主要有商店销售和饭店消费2种情况:

  (一)商店销售

  上述进口葡萄酒在商店销售时应当分别依法征收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种间接税。

  1.增值税

  应纳税额=500元×14.5%(价外税税率17%折算为价内税税率14.5%)-300元×17%

  =21.5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税额=21.5元×7%

  =1.51元

  上述2种间接税合计为23.01元(21.5元+1.51元=23.01元)。

  (二)饭店消费

  上述进口葡萄酒在饭店消费时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征收营业税,同时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1.营业税

  饭店缴纳营业税时,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5%,应纳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额=1000元×5%

  =50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饭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以其缴纳的上述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7%,应纳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额=50元×7%

  =3.5元

  上述2种间接税合计为53.5元(50元+3.5元=53.5元)。

  四、间接税总体负担

  (一)在商店购买者

  7.23元(进口环节)+51.11元(批发环节)+23.01元(零售环节)=81.35元

  上述3个环节的间接税合计占上述葡萄酒的商店零售价的比重为16.3%(81.35元÷500元=16.3%)。分征税环节看,进口、批发和零售环节的税额分别为7.23元、51.11元和23.01元,占间接税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9%、62.8%和28.3%。分税种看,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为2.1元、1.9元、72.5元和4.85元,占间接税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6%、2.3%、89.1%和6.0%。

  (二)在饭店消费者

  7.23元(进口环节)+51.11元(批发环节)+53.5元(消费环节)=111.84元

  上述3个环节的间接税合计占上述葡萄酒的饭店售价的比重为11.2%(111.84元÷1000元=11.2%)。分征税环节看,进口、批发和消费环节的税额分别为7.23元、51.11元和53.5元,占间接税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5%、45.7%和47.8%。分税种看,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为2.1元、1.9元、51元、50元和6.84元,占间接税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9%、1.7%、45.6%、44.7%和6.1%。

  通过上述计算和分析,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市场上某些普通进口商品零售价过高的主要原因并不是中国征收的间接税过重,更不是进口环节征收的间接税过重。至于商家的品牌战略、营销策略和市场的特殊需求等因素对于进口商品价格的巨大影响,有兴趣者可以参阅有关专家的论述。

 

责任编辑:
李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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