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葡萄酒品牌都在外包装上标注“解百纳”字样,借此彰显自身“格调”。可实际上,“解百纳”是一种注册商标,若不经商标持有人授权,随意在葡萄酒的外包装标签上使用“解百纳”字样,就是侵权。昨日,记者从常州工商局高新区分局获悉,从11月中旬起,该局就开展专项行动,以保护“解百纳”注册商标专用权。
以常州工商局高新区分局新龙工商所为例,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历时两个多星期,检查了辖区内近180家经营酒类的商家,共发现10多种涉及侵犯“解百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类品种。经过宣传教育,经营者对侵权商品及时下架,并通知供应商更换包装。
据执法人员介绍,“解百纳”是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该公司除许可其控股公司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外,还无限期许可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使用“解百纳”商标。执法人员因此提醒市民,购买时要看清生产厂家和商标,除8家允许使用“解百纳”商标的企业产品外,其余的都是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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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允许使用“解百纳”商标的企业为: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