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们在宣传葡萄酒时,都愿意强调它的文化内涵,但是,毋庸置疑葡萄酒首先是一种商品才得以在我们社会中存在。作为一种具有一定文化属性的商品,其推广的方式可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各种葡萄酒大赛就是这样一种商业推广行为。
长期以来,我们的思维方式似乎被二元化了:非对即错,非黑即白。但是在葡萄酒的世界中有很多中间地带,正如葡萄酒的颜色一样,即使作为涉世不深的顽童,也能看出来,葡萄酒至少有三种颜色:红,白以及桃红。假如你认为自己是专家,那么葡萄酒的颜色在你眼中应该更是丰富多彩。对待各种葡萄酒大赛的态度也是这样,葡萄酒大赛并不复杂——葡萄酒的一种商业宣传方式而已,复杂的是看客的眼神与心情。
简而言之,各种名目的葡萄酒大赛,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对选定的样品进行归类评价,并将其特点进行简单地符号化——用消费者容易识别的各种“奖项”标注其品质,这也是为了方便消费者选择购买的准备,或者说为葡萄酒生产者推广产品而设计的一种服务,多冠以“挑战赛”“大奖赛”等名号。
葡萄酒大赛的影响力
各种葡萄酒大赛的影响力,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也是“大赛”能否在葡萄酒世界中长久生存的主要影响因素。
1.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作为葡萄酒大赛组织实施的主体,对大赛影响力具有重要的影响,假设有联合国某个组织机构主办一个葡萄酒大赛,消费者认知本大赛就简单化了——至少在中国是这样。比如曾经在中国形成广泛影响的“中国八大名酒”,以及在葡萄酒世界广为流传百年之久的“1855法国波尔多梅多克酒庄分级”正是因为主办单位的官方身份,成就了大赛评比结果的广泛流传。由于大赛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所以在自由经济体制下,政府或者其附属机构似乎不便于作为大赛的主办单位,否则落选者始终能找到可以抱怨的空间,第六届中国名酒评比的无果而终便是一个佐证。
目前,各种名目的葡萄酒大赛都是一些商业机构作为主办单位,哪一个更具有影响力?似乎难以一概而论,历史也许就成为判断其影响力的简单标准。
2.公开公平公正性
葡萄酒大赛的影响力,首先来自于参赛单位的认同性,作为最直接的参与者,他们比消费者更关心大赛组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只有他们认同,大赛才能得以进行,所以要打造大赛的影响力,组织者首先应令参赛者感到满意。
3.评委队伍
大赛评委队伍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是大赛影响力的重要来源。如果评委是一个或者几个社会知名人物,当然推广大赛就会容易的多。试想如果奥巴马或者迈克尔·杰克逊作为某个葡萄酒大赛的评委,该是何等轰动?可是,很不幸的是,社会知名人物或者不具备评定的专业水准,或者不屑于参与“葡萄酒大赛”这等小事,就算最具有“潜力”法国前总统希拉克——他对葡萄酒的认识获得世界公认,也曾经在担任法国农业部长时促成木桐酒庄(chateau Mouton Rosthchild)的升级——也因为年迈而正在逐渐丧失这种专业水准。
作为评委,一个基本要求条件:具有将参赛的样品按照品质进行排队——即使样品普遍很好或者很差的情况下。当然,既然可以作为评委,他们的这种基本能力通常是没有问题的。或许人们会认为一些冠以“大师”“之父”头衔的评委会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其实这种判断也仅仅局限在业内正确。作为一般的消费者,他们何从了解并信服这些“优秀”评委的背景或者专业能力呢?或许对于消费者最简单的认识评委的方式就是类比,将评委的文化背景与饮食习惯与自己比较,如果能发现类似之处,自然就会容易获得认同,毕竟,葡萄酒是饮食文化的组成部分,消费者的文化与饮食基础,对其选择葡萄酒会产生重要影响。
评委队伍是否稳定也能影响大赛的影响力,通常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葡萄酒大赛评委队伍相对稳定。
4.样品管理
样品管理首先涉及的问题是样品如何分类。小孩子之间经常会产生“谁的玩具更好”的争辩——尤其是在男孩与女孩之间而非同性之间——显而易见,这是一个无法裁判的争论。要进行比较,首先必须限定一个范围。红葡萄酒与白葡萄酒如何进行直接比较?波尔多的葡萄酒如何与勃艮第葡萄酒进行比较?波尔多品牌酒又如何与酒庄酒比较呢?
其次是样品采集方式。前文提到葡萄酒具有特定的商品属性,因此,如果组织者能够在市场中购买样品,当然是最公正的,但是,这种方式似乎无法操作。因此,目前的各种大赛都是采用参赛者送样的方式,并且要求送样者书面承诺样品的真实性——是一种在市场中流通的商品,而不是专门为大赛而准备。在各届中国名酒(白酒)评比中明确规定:参赛产量不少于50吨,而在一些葡萄酒国际大赛中也有类似规定:参赛样品产量不少于500瓶,并且要标明主要销售的市场。
5.推广方式
形成广泛影响力的大赛具有这样的特点:组织者是依附于知名的博览会或者就是博览会的分支机构,比如1855年巴黎世博会所留下的1855波尔多酒庄分级;或者组织者是专业的媒体,比如伦敦的葡萄酒专业杂志《Decanter》组织的每年一度DWWA(Decanter World Wine Award),由于杂志在行业内的巨大影响力,这个大赛享有盛名也就不足为奇。
6.收费与否
大赛收费,成为影响大赛影响力的诟病。但是,如果不收费,这种商业活动又如何能够进行?所以,收费与否不是关键问题。最简单的收费方式是按照参赛样品收取参赛费,目前多数葡萄酒大赛的收费标准大致在100美元(或欧元或英镑,取决于在何处举办)左右。也有些大赛拥有合作伙伴,但是,选择合作伙伴时要格外小心,要绝对避免赞助商参赛的情况,尤其是那种多元化经营的关联品牌。
世界知名的葡萄酒大赛点评
伦敦作为世界葡萄酒的主要消费市场,这里举办的各种葡萄酒大赛影响力巨大,但是,这些大赛也是容易被相互混淆的,这其中包括Decanter的DWWA和IWSC。以下是世界各地影响力相对广泛的葡萄酒大赛:
DWWA(Decanter World Wine Award)由葡萄酒专业杂志《Decanter》组织,每年一度。样品分组合理,每个分组的评委主席固定,可以很好地把握不同年度间评判的标准,对于生产者也是一种认识自己产品水平的很好机会。近几年几乎每年达到上万个参赛样品,也足以证明其认知度之高。
IWSC(International Wine & Spirits Competition)拥有悠久的历史,于1969年由酿酒师俱乐部创建,并最终规范成为今天“国际葡萄酒与烈酒竞赛”。
IWC(International Wine Challenge)如同看起来不是很优雅的简称,创建于1984年的IWC颇具有模仿的嫌疑,创始人于2006年将这个大赛转让出售,之后又在世界各地复制类似概念,2006年曾在中国举办一次大赛。
巴黎农业大赛(le Concours Général Agricole),自从1855年巴黎世博会后,巴黎人一直在致力于农产品的展示,其中具有官方背景的巴黎农产品大赛,涵盖了葡萄酒、奶制品、动物甚至包括年轻从业者的技能大赛。
波尔多葡萄酒博览会葡萄酒大赛(VINEXPO),每两年一届的波尔多葡萄酒博览会可以称得上是葡萄酒展示的奥林匹克,尽管这几年受到来自欧洲以及新世界的一些挑战,但是其作为专业展会的影响力仍然无人能望其项背。展会期间也进行葡萄酒大赛。另外VINEXPO作为一个专业酒展也进军香港,把香港作为一个攻占亚洲市场的桥头堡。
布鲁塞尔国际大赛(Concours Mondial de Bruxelles)由身为国际酿酒师协会主席的意大利人于1994创建于布鲁塞尔,这种纠结的关系似乎也预示了这个大赛的纠结前景,尽管在欧洲表现普普通通,但是,中国人还是颇有些认同。
悉尼国际葡萄酒大赛(Sydney International Wine Competition),有人开玩笑说,想找一款没有获过奖项的澳大利亚的葡萄酒是很困难的事情,言外之意,澳大利亚葡萄酒大赛很多,国际的,国家的,地区的甚至是更小范围的不一而足。其中创建于1982的悉尼国际葡萄酒大赛相对知名度要大一些。
旧金山国际葡萄酒大赛(San Francisco International Wine Competition),自从1976年巴黎大赛加州葡萄酒大胜而归,美国人便开始热衷于举办葡萄酒大赛。创建于1980的旧金山国际葡萄酒大赛以及创建于1985年的美国葡萄酒协会葡萄酒大赛(American Wine Society Commercial Wine Competition)便是其中的代表。
亚洲葡萄酒大赛(wine for Asia),新加坡作为亚洲服务业的输出国家,其在餐饮、酒店管理以及葡萄酒服务方面走在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前面。作为亚洲饮食文化的融汇地区,新加坡葡萄酒服务在亚洲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因此有必要关注一下在新加坡举办的一些葡萄酒大赛。亚洲葡萄酒大赛在亚洲葡萄酒展(wine for Asia)期间进行以及联合早报与新加坡葡萄酒评论(The Wine Review)联合举办的新加坡葡萄酒挑战赛值得关注。
另外,在世界上还有一些专门针对某个品种葡萄酒的大赛,如霞多丽大赛、黑皮诺大赛、曾芳德大赛、皮诺塔基(Pinotage)大赛等等。
在中国,尽管有各式的葡萄酒大赛,甚至有很多在名称上很是雷同——尤其是作为外文名称上,很是令人费解。这些大赛鲜有连续举办超过三届的,很多举办者因为发现难于盈利而收手。随着中国葡萄酒生产与消费的两旺增长,中国葡萄酒市场中也需要具有权威性,拥有广泛影响力的葡萄酒大赛。
(本文发表于《葡萄酒商务》2010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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