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近8年的解百纳商标之争是葡萄酒行业的一次“内乱”,解百纳到底是专属品牌还是一个品种,迄今为止,终审判决对此仍留有悬念。6月21日,张裕集团收到了北京市高院的终审判决书:驳回了长城公司、中粮酒业公司和王朝公司关于判令张裕解百纳商标属于不当注册的上诉,由商评委再作裁定。为此,终审判决被业内戏称为“谁惹祸谁收场”,这意味着司法部门把“球”又重新踢回了商评委。
我省酒业放弃解百纳
虽然关于解百纳的商标归属大战还没有最终落幕,但我省多数葡萄酒生产企业却在这场漫长的战役中做了充分准备,试图彻底摆脱解百纳这一名称。
“原来我省葡萄酒生产企业差不多家家都做解百纳葡萄酒,而目前多数葡萄酒生产企业已经放弃生产解百纳葡萄酒,并且我省葡萄酒业的发展已经找到了新的市场卖点,不必再依靠解百纳之名销售。”昨日,长春市酒类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赵禹表示。
对此,省内一位从事销售葡萄酒的人士告诉记者,“搭车解百纳已经过时,这场商标战打了这么多年,已经让生产厂家从中领悟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要从竞争中寻找差异化的武器,否则即使判决表明解百纳是通用商标,对于企业来说也得面临残酷的市场竞争。”
擅用解百纳商标构成侵权
对此,中国律师杂志社特约评论员、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波律师表示,目前,在商评委尚未作出新的争议裁定前,张裕公司在葡萄酒等商品上注册的解百纳商标依然具备法律上完整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任何人在相关产品中擅自使用解百纳商标均构成侵犯张裕公司商标专用权,应依法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