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即将来临,消费者权益再度成为热议话题,两会的推动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企业的每一个行动都被放到显微镜下观察。“山雨欲来风满楼”紧张氛围下,前段时间媒体热议的解百纳商标案再度被推倒了风口浪尖。
根据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法汉词典》载,“cabernet”指法国西南部栽培的一种葡萄品种。而1998年第2次印刷的《英汉食品工业词汇》第二版更直白地把“cabernet”一词的解释为“解百纳葡萄”(酿酒葡萄品种)。事实上,作为国际公认的葡萄品种,解百纳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有400余年的种植历史,原产于法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我国进行开始大范围的种植以来,中国葡萄酒行业生产解百纳的企业达数百家,解百纳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酿造红葡萄酒原料,是中国葡萄酒行业的共有资源。目前,国内市场上多个品牌、多种价格区间的解百纳产品为不同需求的消费者提供了多元选择。然而,在解百纳商标案中,张裕却一再辩解“解百纳”是张裕取“携海纳百川”之意独创的葡萄酒品牌,置事实于不顾站到整个葡萄酒行业的对立面,究竟意欲何为?
在担忧张裕企图独占解百纳将对行业公共利益造成极大损害,阻碍中国葡萄酒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的同时,许多业内人士流露出另一个层面的担忧:张裕独占解百纳势必造成行业资源的垄断,届时为此买单的恐怕将是无辜的消费者。换言之,张裕不惜得罪同行独占解百纳的目标在于每年15亿销售额的解百纳市场及市场垄断后巨大的利润空间。威龙酒业常务副总经理焦复润曾这样表示:“如果张裕最终获得了“解百纳”商标,其他企业将不得不放弃“解百纳”这一名称。而“一旦张裕将‘解百纳’作为品牌垄断之后,消费者再想喝到‘解百纳’这种普通葡萄酒,就只能花几百元的价格买张裕一家生产的。让消费者为企业的恶意注册买单,这是不公平的。”据估算,“抢注”成功将给中国消费者增加接近20亿元的消费成本。
企业对于利润的追求是无可厚非的,但为了高额利润而去破坏经济规则、侵占行业公有资源、恶意排挤竞争对手是绝对不允许的。中国葡萄酒行业如果得不到有序的发展,受伤害最深的必定是无辜的消费者,面对张裕赤裸裸的逐利行为,难怪媒体和消费者热议纷纷,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张裕是否该反省一下如此明目张胆的掠夺公有资源、忽视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是否是一个具有责任心的企业所该有的行为?